
弟弟32岁那天,***了养他20年的姐姐
作者: 神秘人 主角: 林念林远
神秘人通过自己的想象力和创作力,为我们带来了一部体验不错的都市小说。神秘人通过巧妙的语言和人物设定,所勾勒的故事很精彩,小说讲的是:“姐,传票你签收一下。”弟弟站在门口,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。我愣了三秒,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。***。传票。原告:林远。被告:林念。林远,是我弟弟的名字。林念,是我的名字。我养了他二十年。从我12岁辍学的那天起,到今天,整整二十年。我供他读书,供他买房,供他结婚。153万,一分一分都是我打工挣的。而现在,他***我。“签吧。”弟弟催促,语气就像在说“把盐递给我”一样平常。我看着他,忽然笑了。“......
更新: 2026-01-15 21:57:27
章节介绍
神秘人的作品《弟弟32岁那天,***了养他20年的姐姐》是一部连载中小说,在神秘人的笔下每一位人物都很有特点,最为吸引人目光的为林念林远,他们的出现为本文增添了更多的色彩,本章.........
第1章
我接过信封,手指有点抖。
不是害怕,是可笑。
传票上写得清清楚楚:原告林远诉被告林念继承纠纷一案,定于2024年11月15日上午9时开庭。
继承纠纷。
说的是这套房子。
我住了二十年的房子,爸妈留下的唯一遗产。
“你真的要告我?”我抬头看他。
林远往后退了一步,像是怕我动手。
“姐,这事儿……不是我的意思。”
“那是谁的意思?”
他不说话,眼神往旁边瞟。
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。
楼下停着一辆白色SUV,车窗摇下来,露出一张脸。
张婷。我弟媳。
她冲我扬了扬下巴,那表情,像是在说:签了吧,别废话。
我忽然觉得很累。
不是今天才累,是累了二十年。
“行。”我低头,在签收单上写下自己的名字,“签了。”
“姐……”
“还有事吗?”
林远张了张嘴,最后什么都没说。
他转身下楼,钻进那辆白色SUV,车子发动,一溜烟开走了。
我站在门口,看着那辆车消失在街角。
风有点凉。
我低头看了看手里的传票。
原告:林远。
被告:林念。
案由:继承纠纷。
诉讼请求:依法分割被继承人赵美兰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室房产。
我笑了一下。
妈还没死呢,他就惦记上房子了。
不对。
他惦记的不是房子。
他惦记的是让我滚。
这套房子,是爸妈留下的老房子,八十多平,两室一厅。
二十年前,房价还没涨起来,不值几个钱。
二十年后,城区改造,这一片成了学区房,值85万。
85万,对林远来说,是一笔巨款。
不是因为他穷。
是因为他老婆张婷想要。
我回到屋里,关上门。
屋子不大,但收拾得很干净。
客厅的沙发是旧的,电视是十年前买的,茶几的漆掉了几块。
但每一样东西,都是我一点一点添置的。
墙上挂着一张全家福。
照片里,爸妈坐在中间,我站在左边,林远站在右边。
那时候林远才12岁,虎头虎脑,笑得露出两颗门牙。
那时候我刚进厂,每个月挣八百块,全部交给妈。
那时候我以为,只要我努力挣钱,这个家就能好起来。
我错了。
我把手机拿出来,翻出微信聊天记录。
最近的一条消息,是张婷发的。
“大姑姐,你也老大不小了,该想想自己的事了。老在老房子里住着算怎么回事?我们家豆豆明年就要上小学了,这房子我们急用。”
我没回她。
再往上翻,是一个月前。
“大姑姐,远远说这房子是爷爷奶奶留下的,本来就该给儿子。你一个女儿家,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人了,还占着这房子不合适吧?”
我也没回。
再往上翻,是三个月前。
“大姑姐,你要是主动搬出去,我们还能念你个好。要是逼我们走法律途径,可就伤感情了。”
我还是没回。
她发完这条消息,大概觉得我是默认了。
没想到我不吭声,也不搬。
所以,今天这张传票来了。
我把手机放下,靠在沙发上。
天花板有点脏,该擦了。
我盯着那块污渍,忽然想起二十年前的事。
那年我12岁,爸心梗走了。
妈跪在地上哭,边哭边喊:“老天爷啊,你让我们娘仨怎么活啊!”
我站在旁边,手里牵着8岁的林远。
林远也在哭,哭得满脸鼻涕。
我没哭。
我只是想:爸没了,这个家怎么办?
妈身体不好,干不了重活。
弟弟才8岁,还在上小学。
那谁来挣钱?
答案很明显。
我。
那天晚上,妈把我叫到跟前。
“念念,妈没本事,供不起你们两个上学了。”
我点头。
“你弟弟是男孩子,以后要撑起这个家。他得读书。”
我还是点头。
“你是姐姐,让着点弟弟,妈求你了。”
我说:“妈,我知道。”
第二天,我就没再去学校了。
我跟着隔壁王婶去了镇上的制衣厂,当学徒。
第一个月没工资,管吃管住。
第二个月开始有钱,一个月八十块。
我全部交给妈。
妈接过钱,眼眶红了。
“念念,妈对不起你。等你弟弟长大了,让他孝顺你。”
我说:“妈,没事。”
那时候我真的觉得没事。
我觉得,这就是姐姐该做的。
我觉得,只要弟弟有出息了,一切都值了。
我觉得,血浓于水,他不会忘了我的好。
我错了。
全错了。
我盯着天花板,眼睛有点酸。
不是委屈。
是累。
真的太累了。
二十年了。
我12岁开始打工,今年40岁。
二十年的工资,我给自己留下的,加起来不超过五万块。
剩下的,全部给了这个家。
给妈看病,给弟弟交学费,给弟弟买房子,给弟弟结婚。
一笔一笔,我都记着。
本来不想记的。
但张婷逼我记。
林远逼我记。
今天这张传票,更逼着我必须记。
我起身,走进卧室,打开柜子最底层的一个铁盒子。
盒子里装着一叠纸。
是我这二十年的记账本。
最早的几页已经发黄了,是我在制衣厂打工时用铅笔写的。
1994年3月,工资80元,交给妈。
1994年4月,工资80元,交给妈。
……
2000年9月,弟弟考上高中,学费1200元,我出。
2000年10月,弟弟要买参考书,150元,我出。
……
2004年9月,弟弟考上大学,学费4800元,我出。
2004年10月,弟弟要买电脑,3500元,我出。
……
一页一页翻下去,密密麻麻,全是数字。
最后一页,是两年前。
2022年8月,弟弟结婚,首付50万,我出。
2022年9月,弟弟结婚,彩礼18万,我出。
2022年10月,弟弟结婚,酒席8万,我出。
我拿起计算器,把这二十年的数字加了一遍。
153万。
一百五十三万。
一分一厘,都是我在流水线上、在工地上、在写字楼里,一点一点挣出来的。
我今年40岁。
没结婚,没孩子,没存款。
住的是父母留下的老房子。
穿的是十年前的旧衣服。
用的是200块的老人机。
我把一切都给了弟弟。
而现在,弟弟要告我。
我看着手里这叠纸,忽然觉得很好笑。
也好。
既然他要走法律途径,那我就陪他走到底。
这153万,我也该算一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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